为切实做好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等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对相关人员进行政策、纪律、规则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组织对考生的考核,提出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受理申诉并及时妥善处理,公开有关信息。
(二)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学院招生责任落实、工作制度、疫情防控、考核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公开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的监管。
(三)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专家小组,由5名以上博士生导师或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其中博导不少于3位)组成。负责审核考生材料、命制试题内容、实施考核流程、具体进行考核。专家小组配备秘书2人,负责记录审查及考核情况、完成身份验证、操作考核系统、协调工作进度等相关事宜。
(四)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保障小组,负责招生录取期间的考核场所保障、网络带宽保障、考核设备用电保障、防疫物资保障、工作人员进出管控等工作,负责制定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全过程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办法,确保人员和场所安全。
二、疫情防控
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储备充足的口罩、洗手液等防疫物资,对工作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对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测,对出入工作场所人员进行体温测量等,切实做好招生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招生方式及招生计划
学院本次博士招生采用“申请-考核制”方式择优选拔录取。
招生计划1人,专业为临床检验诊断学(专业代码:100208),研究方向为质谱大数据、多模态诊断算法、医用机器人系统。
四、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身心健康,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4、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2)在境外获得的硕士学位证书,须在报考前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
6、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CET6≥425分;IELTS成绩≥6.0分;新GRE≥305;TOFEL(IBT)成绩≥90分。
7、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取得一定科研成果:近3年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3篇及以上,或SCI收录论文1篇及以上,或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奖励1项(前3位)。
五、工作程序
(一)材料审核
考生于5月20日17:00前通过学校“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s://yjszs.sdfmu.edu.cn/logon)进行报名,依据招生简章规定的内容提交报名材料。
5月21日起学院专家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考生的学习经历、学习成绩、科研(实践)经历、科研(实践)成果、获奖情况、科研设想、专家推荐意见、发展潜质等进行评价和打分。专家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对审核结果负责。评分记录由秘书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打分过程全程录音录像。根据材料审核情况确定进入考核的人员名单,原则上参加考核人数应控制在招生计划的300%,进入考核人员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部进行公示。
(二)单位考核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学院本次博士招生录取工作采用“线下+线上”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因所在地疫情管控等原因不能来济参加的,应提前书面申请采用远程网络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平台使用“腾讯会议”(备用平台“钉钉”)。
考核内容包括外国语、专业课及综合素质考核,每项满分100 分,采用笔试+口试方式进行。其中,综合素质考核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是否具备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含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20分、专业素养测试80分(专业素养测试要求考生准备10分钟PPT汇报)。每生考核时长一般不少于20分钟。综合素质考核不合格(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网络考核要求详见《山东第一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网络考核考场规则》及《网络考核设备场景布置要求》等。
六、录取成绩计算方式
录取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外语水平考核、专业课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四部分组成。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出录取成绩。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0%+(外语水平+专业课考核)/2*30%+综合素质考核*60%)。综合素质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是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内容,学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
(一)学院根据导师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查、考核成绩,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等做出综合判断,按照“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部公示。
(二)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
(三)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拟录取考生如选择就业或报考其他高校,将按录取成绩排序补录其他考生。
九、体检
(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二)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进行,由研究生部统一组织。考生自行联系属地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寄给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不进行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本细则未尽事宜以学校相关通知为准。
十一、联系我们
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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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人工智能与大数据学院
2022年5月15日